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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广西交通事故赔偿
分类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解答
律师解析:
具体如下:
一、因交通事故只有财产损失:
赔偿数额=财产损失+评估费
财产损失:因事故造成车辆、衣物等损失。
评估费:根据实际发生的财产评估费用并结合票据据实计算。
二、因交通事故有人身损害但未致残:
人身损害赔偿数额=医疗费+康复费+整容费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补助伙食费+营养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发票,结合病历资料和医疗费清单据实计算。
康复费:根据医嘱或者司法鉴定意见确定的必然发生的费用据实计算。
整容费及其他后续治疗费:根据医嘱或者司法鉴定意见确定的必然发生的费用据实计算。
误工费:
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无固定收入的,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的,误工费参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无固定收入,能举证证明其所从事的行业的,误工费参照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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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9 16:0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