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要求赔偿什么费用呢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因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身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请求对方给付的赔偿项目有: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数; 7、营养费; 8、残疾赔偿金; 9、残疾用具费; 10、被扶养人生活费; 11、精神损害赔偿; 12、鉴定费; 13、财产损失,比如说受害人骑电动车在道路上被及违反交通规则的机动车被撞了,那么电动车所遭受的财产损失,对方也需要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