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道路交通事故保险法归责原则和理赔程序是哪些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有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两种不同的归责原则。
流程如下: 1.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在24小时内及时拨打报案电话向保险公司报案。 这样有利于保险公司及时派人赶赴现场,判定事故原因。 2.保险公司到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对事故车辆进行定损。 3.投保人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应携带行驶证,保险合同以事故责任认定书等相关证件。 4.保险公司根据车险合同条款、客户提交的索赔单证、查勘人员提供的查勘报告以及公司有关理赔规定,将作出是否赔偿以及赔偿多少的结论。 5.领取赔偿款。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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