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费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1、交通费一般以送医院就诊,检查治疗和转院治疗过程实际的交通费结合交通条件而定。
主要包括必要的车船费,抬搬费,急救费等,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 2、交通费赔偿标准,按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的最低标准计算,乘坐公共交通车辆、火车硬座,轮船三等舱以下的普通交通工具。 3、但认为特殊情况。 伤情严重,行动困难确实需要且受害人有合理说明的,可以乘座救护车、出租车及软座、卧铺火车,但支付应以正式凭证(票据)为依据。 的可乘坐救护车、出租车、火车软卧、轮船二等舱。 4、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索赔交通损失费时,有人随意开价,有的则是当时忘记保留发票,事后用连号发票充数,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不相符。 当事人只有保留有效证据,法院才容易确认。 5、交通费支出的范围: 1)、受伤后送到医院时的交通费用; 2)、是在转院治疗或者到外地治疗时支出的交通费; 3)、参加救护的人员的交通费; 4)、护理人员的交通费。
法律依据: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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