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故责任认定书超过三天还能改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出之日起的三日内,若当事人对于该认定结果持有异议,可依法向上级部门提出复核申请。
然而,若超出这一期限,则通常无法直接进行修改。 然而,倘若能够提供新的关键性证据,足以推翻原先的认定结论,或者在诉讼过程中经过法院的严格审查,发现原认定书确实存在错误,那么仍然有可能改变最终的认定结果。 但是,此类情况较为复杂,需要充分证明原认定书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或程序等方面存在明显的错误。 总而言之,超过三日欲变更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可能性相对较小,但并非全然无望,关键在于是否能够提供充足且有力的反证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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