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故认定书下来可以不协商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已然出具之后,您有权自行决定是否进行协商处理。
协商作为一种解决事故所引发的赔偿等相关问题的途径,其性质并非强制性的。 若您对于事故责任认定的结果持有异议,抑或是双方在赔偿事宜上未能达成共识,那么您完全有权利通过法律诉讼的途径来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 (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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