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机动车撞人属于什么责任事故范围内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机动车相对于行人所导致的意外事故责任判定过程中,其复杂性主要体现在需全面关注多个重要要素,例如事故发生当时的道路交通环境及条件、双方当事人的违章违规操作等方面。
根据常规的判断标准,在机动车方明显存在错误做法的情境下,如超速行驶、醉酒驾驶、没有严格遵守相关道路交通规定等等,通常会被认定为应当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然而,同样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行人在此类事故中也有不当之处,比如擅自穿越人行横道红绿灯、对自己的安全视而不见等等,那么这将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负担。 在某些特定的案件中,例如机动车在正常行驶状态下,行人却突然冲进了机动车车道,此时机动车一方可能仅需承担次要责任或者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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