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追尾全责交警没有开单怎么处罚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这种特殊情况之下,若交警并未现场开具罚单,那么他们有可能选择以一种不同寻常的方法来对待此类事件。
一般的判断标准是,假设追尾的一方承担了全部的事故责任,那么这一方必须负责所有因事故而产生的损失,包括被追尾方汽车的修理费以及可能出现的人员伤亡赔款等等。 但是假如没有引发剧烈的伤害,而导致事故发生的一方主动承担其职责,并且跟被追尾方达成了合理的赔偿协议,那么这位当事人可能无法承受相关的行政处分。 然而,如果追尾者曾经实施过类似于酒后驾车或者是无证驾驶这样的违法行为,尽管交警在事发现场未能开具罚单,但将来还是有可能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他们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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