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全责不签字交警怎么办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遇交通事故,对方负全责却未签署责任状时,负责处理的交警往往会采取如下措施:交警大队将会在事故认定书上明确记录下对方拒绝签字这一事实,随后将已生成的事故认定书送至本人手中。
值得注意的是,事故认定书并非必须经过双方当事人签名确认方可生效,只要是由公正合理且合法的交警部门所出具并送达,便具备了法律约束力。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条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 对于涉及到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及驾驶人员之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也需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 若需进行检验或鉴定,则应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 在条件允许的地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尝试在互联网上公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于其中涉及的国家机密、商业机密或个人隐私信息,仍须严格保守秘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