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全责会不会判定交通肇事罪 |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全责并不必然导致对交通肇事罪的判罚。 在法律界,交通肇事罪的裁定系基于繁琐而广泛的考量因素所作出的。 举例而言,凡是仅因交通事故的发生被认定为承担全责的情况下,若并无导致人身重伤或死亡,亦无公共及私人财物重大损失的状况发生,那么基本上便无法确定其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 然而,若在上述情形之外,还引发了一人以上的人身损害,且在此次事故中,当事人被认为承担全部或者大部分责任的同时,其中还包括有酒后驾车、吸食毒品之后操作机动车辆; 或无合法驾照仍驾驶机动车辆,亦或是清楚了解到车辆安全装备严重不足或是重要零部件已经失效的情况仍旧进行驾驶等情况下,才可能涉及到构成交通肇事罪的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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