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罪是不是全责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交通事故中,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并非必然意味着承担全部责任。
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即使当事人没有完全过错,也有可能被判定为交通肇事罪。 具体而言,此类判定需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如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行为人的过失程度以及所引发的严重后果等等。 例如,当行为人负有主要责任并且导致一人死亡或三人以上重伤,或者造成公共财产或私人财产直接损失,且无力赔偿金额超过三十万元人民币,同时还存在酒后驾车、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 未取得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 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安全机件失效的机动车仍继续驾驶等情况时,均有可能被判定为交通肇事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