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满可以起诉幺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能否成为诉讼依据的问题,我想予以明确解答。
首先需要澄清的是,交通事故认定的行为并非行政行为,它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事故发生后,基于交通事故现场的勘验、检查以及调查取证等多方面因素,运用相应的检验、鉴定结论而精心编制出来的处理交通事故的重要证据,同时也是确定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 当事故方对交通事故的认定结果持有异议时,他们有权向相关部门提交书面的复核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