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有哪些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并导致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时,应首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
如若仍存在赔偿不足的情况,则需按照以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对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形,应当由具有过错的那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双方均具有过错,那么便需按照各自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分别承担损失的赔偿责任。 2.若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员、行人之间发生了交通事故,而后者并未存在任何过错行为的话,那么机动车一方就必须承担起整个事件所产生的赔偿责任。 3.倘若有确切的证据显示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确实有过错行为,根据其过错情节的轻重,机动车一方需要适当减轻自身的赔偿责任; 4.如果机动车一方并无任何过失,则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5.假设交通事故的损失是因为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撞击机动车所致,那么机动车一方将无需对此负有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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