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定责与划分的依据是什么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及相应地划分标准:
(1)若由于某一方当事人的错误行为直接导致了路面交通事故的发生,则应对整个事件承担全责; (2)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都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中,应根据各人的行为在整体事故中所扮演的角色及其过失程度的深重性,来分别判定其应负担的主要责任、同等责任以及次要责任; (3)如果各方当事人皆未产生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且该事故被认定为自发于偶然事件,那么各方将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但如有一方当事人蓄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其他方在此事件中将无需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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