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判定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需依据特定情境进行判断。
1、涉及到作为非机动车的电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事故时,遵循无过错原则行事; 在电动车并未存在过错的情形下,须由机动车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若有充足证据证实电动车确实存在过失行为,则可依据其过失的严重性,适度减轻机动车方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若机动车方并无任何过错,则仅需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如果交通事故的损失乃因电动车主动撞击机动车而产生,那么机动车方在此情况下将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2、当涉及的电动车属于机动车范畴且与其他机动车发生事故时,适用于过错原则,即由有过错的一方可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如果涉案双方均存过错行为,则需按照彼此过错行为的轻重,按比例分摊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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