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交通事故逃逸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产生道路交通意外之后存在逃逸行为的话,将被认定为全责方。 然而,若具备相关证实资料表明,其他当事人在此过程中同样存有过失,那么便可适度地减轻其应负之责任。 但是,若是该人同时还涉及故意损害甚至是篡改现场以及销毁证据等行为的话,则将不会得到任何形式的减责宽容待遇。 所谓的“道路交通意外造成逃逸”问题,如果涉案者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话,那么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肇事者给予最高罚款2000元及最长15天的行政拘留处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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