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电动车逃逸怎么界定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事故时,判断双方责任的标准如下:
作为非机动车辆类型,若电动自行车的驾驶员与机动车驾驶员间产生了交通意外事件,而电动自行车的驾驶员选择逃离现场,则应依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所负的损害赔偿责任。 然而,若该起交通事故是发生在电动自行车与行人之间,那么,无论从法律角度还是实践情况来看,电动自行车的驾驶员都应当对此次事故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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