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不去交警队定责有影响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尽管如果对方不愿前往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责任的确认,但在交通管理部门实际作出了事故责任认定书之后,其法律效力便立即生效,而无须等待对方前来签字确认。因此,针对对方未到交管大队完成结案的情况,我们无需过度关注,这对于事故的妥善解决并不会产生实质性的影响。自责任认定书正式发布之日起,即意味责任赔偿的实施已经启动。
如若对方未能积极履行赔偿义务,我们有权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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