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交警判责有异议怎么办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对于交通事故的责任判定存在异议,您有权向更高级别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议申请。
请注意,复议需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超过此期限,交通管理局将普遍不受理申请。 同时,复议仅可进行一次,已成功复议的,即视为最终的责任确定。 如果您对于复议后的结论依然持不同意见,则不允许再次通过交通队提出异议。 然而,若受害方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主审法官可能会依据实际情况,对交通警察所做出的责任认定进行调整,但通常情况下这是较为罕见的。
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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