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生交通事故追尾怎么定责任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交通事故中后车追尾的责任区分原则:
若因后车方的过失直接引发了道路交通事故,则该车辆应对此次事故负有全部责任;在双方面临责任的情况下,依据各自的行为对于突发事故发生的驱动角色及其过错的严重程度,将各自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与次要责任。 因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必须基于当事人的行为对事故发生的影响及过错程度来决定他们应承担的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