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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责任书出来后怎么处理
分类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解答
律师解析:
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之后,通常会采取以下三种方式予以处置:
第一,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此途径适合于涉及数额较小的案件或案件性质简洁明了者,条件是双方对于事故责任均无任何争议,并且当事双方均未出现诸如饮酒、醉驾或无证驾驶等违法驾驶行为。
其次,请求交通警察进行适宜的调停。
若因双方对于事故责任认定毫无分歧,或是双方皆未出现其他的违法驾车行为,就可共同向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合理调解申请。
通常情况下的调解工作,应当自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最后,向法院发起民事讼诉程序。
倘若对于事故责任认定存在异议,又或者经过调解仍然无法达成共识,亦或者调解协议签署完毕后未能得到履行,诸位当事人都有权向设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除此之外,若对于交警所确认的责任范围持有疑虑,各位可在收到责任判定书的次日起算,三个工作日内向作出决定的上级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提交复核申请。
在赔偿方面,优先先由保险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强制交通保险理赔额度内进行全额赔偿。
超过此限额的部分,再根据双方当事人事故责任比例来确定双方各自所需承担的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
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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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1 10:4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