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速公路撞死行人有责任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面对任何形式的侵权赔偿问题时,我们必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然而,因事件本身的特性和复杂性不同,其应承担的具体赔偿义务也会有所区别。 至于是否需要承受刑事责任,则需视乎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方为何人而定。 例如,若在此次事故中驾驶员系主要过错方,那么我必须坦诚相告,驾驶员有可能面临交通肇事罪的指控,从而必须承担刑事责任。 在此类状况下,倘若双方均存在过错行为,则交管部门会依据各自的错误严重程度,给予机动车辆略微减少赔偿额度的处理结果; 但是,即使驾驶员驾车并无不当之处,也仍须支付最高不超过总损失10%的金额以向受害方或车主致以诚挚的道歉及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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