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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车险对方全责,医药费打给谁
分类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解答
律师解析:
当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时,若出现人员伤亡以及财产损失,我们
首先要遵循强制保险条款进行赔付,若仍有不足,则由责任方分担赔偿。
具体而言,根据法律规定,保险公司会对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的财产损失进行赔偿;若有不足,则需依照以下方法划分责任:
(一)如机动车间发生事故,有过失者应承担主要责任,双方均有失误时,按各自的比例承担责任。
(二)当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事故时,非机动车或行人无过失,则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责任;但若有证据显示非机动车或行人存在失误,且其错误程度轻微,可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义务;若机动车一方无任何违规行为,仅需承担10%的赔偿责任。
此外,车辆的最高赔偿责任不得超过总金额的百分之十。
值得注意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也明确规定了此类情况下的责任判定及赔偿标准。
以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例,这些都是因治疗而产生的必要费用。
希望本文能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并应对类似的事情。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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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3 23:5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