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申请复议有用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交通事故申请复议是有用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警开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行为不属于行政行为,所以是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只能复核。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才可以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复议是司法机关根据有关机关和当事人提出的申请或要求,对已作出的决定重新予以考虑,或重新审查处理。你复议成功的概率取决于你证据,如果你讲的事情,或者主张,必须要证据证明。反之就很难推翻原来的处罚决定书。要看有没有证据材料,一般几率不大,交通事故现场勘查技术相对提高,程序、要求、取证等工作也进一步完善和严格,所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结论的作出也相对严谨和准确,因此,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向上级公安局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的成功率将会很低。交通事故处理的复议规,当事人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处罚不服,可在接到处罚裁决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议。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四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二)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三)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是否符合规定。 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形式,但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意见。 办理复核案件的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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