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程序是什么,法律依据是什么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程序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请交警到达现场。 二、交警到达现场后进行现场处理、现场调查,如果肇事者逃逸的,未查获者,自查获之日起10日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三、交警到达现场后进行现场处理、现场调查,如果肇事者未逃逸的,不需要检验、鉴定的,10日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四、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当事人对交通管理部门的结论服从的,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当事人不服从交通管理部门的结论的,3日内申请重新认定,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当事人还不服,则3日内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要么维持原决定,要么责令重新调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 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