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时对方不来如何进行处理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发生交通事故进行责任认定时如果对方不配合不到场的,另一方可以自己到交管部门请负责事故的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然后由交管部门送达对方即可。不论对方是否到场,是否对责任认定书签字都不会影响责任认定书的效力。
最后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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