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警判全责可以不认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交警如果认定全责想要不认的话可以这样做:1、首先交警认定全责是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依据的,这个认定书到了手上之后,如果不认,那就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申请复核;2、申请复核一定要及时办理,规定时间只有三日的准备时间,建议收到认定书第一时间收集证据材料提交书面复核申请。
法律依据:
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对已作出的评残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安交警部门送达鉴定报告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鉴定,这阶段申请重新鉴定应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的理由,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如果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审理,起诉前在公安交警部门已经做出评残鉴定,但对该鉴定有异议,那么依照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重新鉴定的申请应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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