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车共同压一个人责任如何认定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致一人死亡,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肇事方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可能会涉嫌交通肇事罪。
(2)如果认定肇事方不负责任或负次要责任、同等责任,肇事司机就没有刑事责任,只有民事赔偿责任,司机和车主、保险公司共同赔偿。 (3)如果司机涉嫌交通肇事罪、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的: 向公安局报案,经公安立案侦查后由检察院提起公诉。 如果有很明显的证据证明是两车一前一后撞人导致死亡,无法认定是哪个车撞死的时,应当是两车共同来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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