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合同的履行地如何认定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买卖合同产生纠纷时,履行地的认定有着明确的原则。
假如合同中清晰地约定了履行地点,那么毫无疑问,就以这个约定的地点当作履行地。 可要是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得不够清楚呢,那就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啦。 像交付货币这种情况,接受货币的那一方所在的地方就是履行地; 要是交付不动产,那自然就是不动产所在地为履行地啦; 要是其他标的,履行义务的那一方所在地就是履行地。 另外呀,对于那种当场就能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发生的地方就是合同履行地。 要是通过信息网络订立的买卖合同呢,要是通过信息网络来交付标的,就以买受人居住的地方作为合同履行地; 要是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那收货的地方就是合同履行地。 而且啊,只要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那就得按照约定来。 总之呢,到底以哪个地方为履行地,得把合同条款和实际的交易情况结合起来,全面地进行判断才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