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需要去当地的法院么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一些法律事务时,并非一定得前往当地法院。
像民间借贷这类合同纠纷,通常有特定的管辖法院。 被告住所地至关重要,它指的是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是其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经常居住地。 而合同履行地,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未对其进行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晰,那么接收货币一方的所在地就被视为合同履行地,通俗来讲就是出借人的所在地。 这样一来,你就有了选择的余地,可以在被告住所地或者符合条件的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并非非得去所谓的“当地(可能是被告当地)法院”。 不过,要是碰到特殊的欠款情况,比如基于专属管辖的不动产纠纷所产生的欠款等,那就必须得遵循专属管辖的规定,不能随意选择起诉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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