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约责任侵犯的是什么权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的情况下,违约责任所侵犯的权益往往是合同守约方的债之权益。
所谓“债”,也就是在我们规定的“债之关系”之中,其中某一方有权利要求他方去执行或者不去执行某个动作,这个被称为“权益”。 而在我们合同关系的情境之下,如果任何一方没有按照合同的要求而执行合同上的职责,没有完成或者没有完全的完成她应尽的义务,那么他就构成了“违约”。 由于他的违约行为,侵犯到了对方在合同中所享有的期许利益,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债之权益”。 举个例子来说,在我们的买卖合同中,如果卖方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货物,那么买方就有权利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这就是因为卖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买方面对按时收到货物这一合约期待的权益。 需要明确的是,违约责任的承担形式多样,比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负责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等。 这些都是为了弥补守约方因为违约所受到的损失,同时也是为了维护合同的稳定性以及交易的安全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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