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受人能否拒绝履行受领义务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履行受领义务。如果买受人拒绝受领的,则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又称买方。买卖合同中约定支付价金的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条
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第六百一十一条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的,不影响因出卖人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买受人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六百一十二条 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对该标的物不享有任何权利的义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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