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意外事件能否作为合同免责事由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意外事件是合同的免责事由。
这是莫过于社会伦理道德的考虑。 根据我国民事法律的规定,合同标的物在没有转移之前由原所有人承担标的物的风险,当意外事件发生后,所有人已经承担了合同项下标的物的损失了,此时,如果不能免责,而再让出让人承担违约责任就有失公平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 款以及相关条 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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