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如何认定合同中的恶意串通 |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事人之间相互勾结实施的一种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具有下列特征的民事行为认定为恶意串通: 
1.各当事人均有损害他人利益的恶意,即不仅明知其行为有损于他人而故意进行,且实施该行为就是以损人利己为目的的。 2.当事人彼此勾结,通谋实施该行为,例如,代理人同第三人通谋损害被代理人利益。 3.行为结果在客观上损害了国家、集体利益或一个第三人利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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