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合同法中的恶意串通是怎么认定的 |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 解答 | 
 
律师解析:
 
符合下列特征认定构成恶意串通: 
1.各当事人均有损害他人利益的恶意,即不仅明知其行为有损于他人而故意进行,且实施该行为就是以损人利己为目的的; 2.当事人彼此勾结,通谋实施该行为,例如,代理人同第三人通谋损害被代理人利益; 3.行为结果在客观上损害了国家、集体利益或一个第三人利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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