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房合同丢了怎么办,购房合同丢失后的产权要怎么办理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如果购买的是现房。
按我国现行规定,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 未经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护。 因此,若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就从法律上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只需补办丢失的材料就可以了。 2、如果购买的是期房。 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 购房合同丢失后的产权怎么办理: 如果是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的,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如果是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有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的,应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八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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