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能否赠予朋友居住权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答:
可以。
律师解析:
可以赠予朋友居住权,但要依法办理登记手续。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 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 【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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