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委托合同纠纷管辖法院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 委托合同分为有偿的委托合同和无偿的委托合同,区分有偿和无偿的委托合同并不改变委托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的原则性规定。 委托合同比较常见的有律师事务所接受当事人委托代为参与诉讼活动和非诉讼活动,当事人支付律师费给律师事务所。 如果委托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合同已经履行又未约定合同履行地,可以将受托人办理委托事务的地方作为合同履行地,可以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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