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物业未与业主签订合同,能动用维修基金吗
分类 合同事务-合同订立
解答
律师解析:
在物业并未与其拥有居民携手签署合约的情境之下,可能存在无法随意运用房屋共享部位、共享设施设备维修费用基金的情况。
因为,此类基金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程序及规定。
若未能签署合约,可能会导致相关程序的合法性受到质疑,同时也无法明确界定双方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享部位、共享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13 18:3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