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式合同是否必须书面签订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订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一般情况下,法定或当事人约定须以书面方式订立的合同即被称为要式合同。
所谓要式合同,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特别规定,或者双方当事人共同约定,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呈现,使得合同上记载的内容得以有形地体现出来。 在订立合同时需要考虑的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函以及诸如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及电子邮件等能够有形地反映出合同内容的电子载体。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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