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订立 | 
| 解答 | 
 
律师解析:
 
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的关键差异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合同需严格遵循特定方式的就是要式合同实例,比如在法律规定下必须采用书面格式签订的合同即为要式合同; 
第二,合同签约形式可灵活选择,例如既可采用书面形式亦或口头形式等任一方式进行签订的合同便被视为不要式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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