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上还有居间合同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订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居间合同乃是由居间人为委托人输送订立契约之商机或担任缔约之沟通、协商服务角色,由此获取酬金的一种契约形式。
基于民事法规所规定确立的居间合同,自然应受到法律的全面庇护与保障,在签署居间合同时,若居间方成功促使了契约的达成,则委托方必须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居间费用。 显而易见,居间行为正是典型意义上的中介活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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