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问一下加工承揽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订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加工承揽合同不是要式合同,订立加工承揽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要式合同是指签订合同只能采用书面形式,因此加工承揽合同不是要式合同。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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