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合同无效,装修损失谁承担?保证金能否返还?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订立 |
解答 |
律师解答: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律师解析:
租赁合同无效后,装修损失如果租赁合同有约定的,由合同约定的责任人承担损失,如果没有约定的,有过错一方对无过错一方赔偿。
其保证金在下列情况下可退还: 1、收受保证金的一方违约的,也可以退还履约保证金; 2、租赁合同因法定无效或可撤销事由被认定为无效或被撤销的,当事人因此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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