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销合同亏损严重能否解除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终止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购销合同面临严重亏损的严峻情况时,解除该合同是合法可行的选择。
具体来说,可参考以下途径实现合同解除: 第一,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识,以协议形式实现购销合同的终止; 第二,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情形下,当事人有权单方面直接请求法院进行合同解除; 第三,在签订合同时,提前明确约定好解除条件,待到所约定的解除条件满足之际,合同即告自动解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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