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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解除合同有哪些形式
分类 合同事务-合同终止
解答
律师解析:
鉴于合法合约的解除途径既可基于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自愿解除,又可由法定事由触发惯例性解除之规定,故当我们遇到此类情况时便需依法依规合理应对。
若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达成满意共识,或者所设定的解除条件满足特定要求,那么便可视为享有相应权利的解除权人拥有了合同解除的可能。
当双方无法就解除事宜达成一致而无法签订协议时,如存在以下六种情形中的任何一种,则依据相关法规,当事人有权对合同提出解除申请:
(1)由于各类不可预见之自然灾害或社会政治因素等客观原因导致合约根本目的无法实现的情况;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若一方当事人明确向另一方表达其将不再履行主要债务,或者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彰显出此意愿的时候;
(3)在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履行期限提前到达之时,若某一方当事人因为种种原因而迟延履行了主要债务,并且经过对方催促后,仍然未能在合理规定时间内完成偿付义务的状况;
(4)若有任一方在履行债务过程中发生延迟情况,甚至还因为其他违约行为给合约的正常实施制造障碍,从而使得合约根本目的无法实现的现象;
(5)最后就是法律规章制度明确规定下的其他各种可能诱发合同解除的特殊情况。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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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7 3:0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