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未到期时如何合法解除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终止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尚未到达期限截止日期的合约,其解除途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首先,当合约的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当事人如通过明确表示或者以行动证明其将会放弃履行主要债务时,另一方当事人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单方面解除这一合约;
其次,即便合同的限期并未到期,如果双方当事人能够达成共识,亦可协议解除此项合约; 再次,若在合约的履行期限届满之前,由于不可抗力威胁到合约目的难以得以实现,那么签约各方也有权决定解除该项合约; 最后,还存在其他一些由法律规定的合约解除途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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