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务合同未到期能强行终止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终止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劳动合同尚未届满,然而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当事人皆可行使法定解除权:即若当事人一方拖延履行其主要债务,且经过我方的书面通知并给予适当的宽限期,而违约方依然未能履约;或是在合同约定的履约期间结束之前,一方当事人通过明示或默示的方式向另一方表达了其将不再继续履行主要债务的意愿;又或者是由于无法预知、无法避免、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突发,导致原定的合同目的无法达成。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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