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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的区别是什么
分类 合同事务-合同终止
解答
律师解析:
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的区别有:
第一,适用范围不同。
合同终止只适用于继续性合同,即债务不能一次履行完毕而必须持续履行方能完成的合同,如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以及大部分以提供劳务为标的的合同;
而合同的解除原则上只能适用于非继续性合同。
第二,法律效力不同。
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不能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
而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力,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而对已履行的合同将产生恢复原状的后果。
第三,权利专属不同。
合同终止权为非专属权,可随债权或债务一同移转第三人;
而解除权为专属于债权人的权利,除可随同债权债务概括移转外,不得因单纯的债权让与或债务承担而移转给第三人。
第四,内涵不同。
法定终止权因合同种类不同而发生原因各异,而法定解除权的发生原因一般为不可抗力及债务不履行的各种情形。
我国民法典中的合同解除包含合同终止,二者表现为从属关系,合同解除可以代替合同终止,但合同终止不能代替合同解除来使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562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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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3 9: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