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效力待定合同能解除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终止 |
解答 |
律师解答:
可以。
律师解析:
可以。
一般来说有两种处理方式: 其一,撤销,即解除。 相对人除了有催告权外,还有撤销合同的权利; 其二,追认。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要具有效力,一个最重要的条件就是,要经过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 这种合同一旦经过法定代理人的追认,就具有法定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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